(新加坡28日讯)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一年内屡欠租金累计6800元(新币,下同;约2万2295令吉),在屋主给出“最后通牒”后连夜打包搬走。屋主怒报警。租户则称,8600元押金还在屋主手上。
《联合早报》报道,该名屋主李先生(60岁,自雇人士)指出,他于2023年12月将位于义顺的双卧室公寓单位出租给一个华人家庭。双方签下两年租约,每月租金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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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一家四口入住的首三个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数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对方以各种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户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计6800元。李先生于是透过中介给对方“最后通牒”,称若想继续住在该单位,须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过他说,对方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连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乱的房子。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岁)说,该租户收到“最后通牒”后,曾表示会在期限内把欠款还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户没还钱还搬走。他事后无法联系上租户,只好代房东报警。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照片,租户搬走后单位内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渍,橱柜内放了不少杂物。
租户:非欠钱逃走 仍有押金在屋主手上
媒体联系上租户吴先生,他说一家人并非欠钱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时内把钱还清,否则就要他离开,所以他在期限内先行搬走。他还指,8600元的押金还在屋主手上,足以偿还所欠的租金。
“我们因没能力租下去,才自动搬走。押金在对方那里,他们并没有损失。”
洪先生则说,屋主坚持住户提前搬离是毁约,因此要没收押金,并要求对方偿还所欠租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相关报案。
以丧母为由拖租 却无出示证明
以母去世为由拖欠租金,但未给出证明。
李先生表示,租户曾以母亲去世,需花费大笔开销为由拖欠租金,但被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时,对方却给不出。
“如果他真的遇到什么急事,我是会通融的,但是他拿不出证明。”
洪先生则透露,租户也曾以女儿需要缴学费、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欠租。
针对此说法,租户表示他母亲去世是事实,但不曾说过因女儿学费或资金周转等问题不交租。
擅自装电子锁 租户:屋主“赚到”
租户被指擅自安装电子锁,离开前才交出密码。
李先生指,租户未经同意在单位大门安装电子锁,也没交出备份钥匙,直到离开前才告知密码。
他还指租户搬离后留下未清理的家具,墙壁上现坑洞,他需花钱整修才能另寻租户。
租户则说,他自费安装电子锁其实是屋主“赚到”。
“我还买了沙发和电视柜,也贴了保护隐私的窗户膜。这些我都没有一起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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