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总稽查司建议州政府完善私有化合约,包括注明动工与竣工时间,以保障州政府的利益,同时提高工程进展的监督工作。
总稽查司报告点名新山避兰东的土地发展计划和昔加末银旺路的政府地重新发展工程,指两个工程分别于1995及2015年签署合约,惟都没有确定的动工与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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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导致耗资800万令吉的滑道(slipway)建设及2250万令吉的迷你体育馆至今仍未动工。”
根据2023年总稽查司报告,柔佛州经济策划单位下的16个土地私有化发展项目中,只有5个已经完成设定目标。
通过土地私有化发展项目,州政府原可获得2亿2343万令吉的现金返还(pulangan tunai),惟截至2023年为止,却只获得1亿5877万令吉(71.1%)。
报告指出,工程监督委员会(JKPP)未采取措施是导致发展公司没有根据所定日期返还现金,当中更有发展公司拖欠168万令吉超过9年,达3368天。
报告显示,在新山避兰东的油站发展项目中,州政府因把原有的30年土地拥有权改为99年,而蒙受152万令吉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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