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雖然長期家暴家人,但死者臨終前的一句“我愛你”,讓弒父的青年淚如雨下,懊悔自己行為但為時已晚,再多的淚水也換不回父親的生命。
《8視界新聞網》報道,高庭今日審理的義順4道21歲青年佘傑凱(譯音,英文名:Seah Jie Kai)因持雙刀弒父而被判坐牢六年案件,律師的求情書揭露死者臨終前的對話,脾氣暴躁令人不敢接近的死者還是深愛著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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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認罪後,其代表律師蘇尼爾求情時透露更多案發細節時說,被告手持雙刀追上父親時,後者並沒有反抗,即便被告動手砍他,他仍然走向他。
父親撿起刀但未反擊
混亂之間,被告再次揮刀,父親這才舉手阻擋,並把被告推到樓梯間。被告想走開但父親抓住他的腳,還掌摑他導致他的眼鏡脫落。也是在那個時候,被告的刀子掉在地上,父親雖然撿起但他沒有攻擊被告,而是自己走下樓,被告在那一刻“清醒”發現父親血流不止,就跟在他身後。
當他看到父親倒在地上後,上前哭著告訴父親:“我曾經真的很恨你。”父親睜開眼看著被告,突然為自己多年的暴行道歉說:“對不起,我愛你,請你原諒我。”
被告說他當時突然覺得很傷心,哭著要父親殺了他,但父親沒有動手。
被告之後想自行了斷謝罪,把刀子架在脖子上,但父親虛弱對他說:“不要,不值得。”說完後,父親就沒了動靜,被告選擇躺在父親身旁喊著要鄰居立刻報警。
律師還說,即便是被捕後,被告仍哭得不能自已。他配合警方的調查,交代案發經過,也很懊悔自己的行為,表示往後只能帶著這傷疤生活。
長期被家暴 被告患抑鬱症曾想自殺
被告之後被診斷患有慢性適應障礙症和抑鬱症,控方表示病情不是犯案的理由,促請法官判他坐牢7年到12年。
律師則說,死者長期家暴家人,被告的母親、哥哥和姐姐以及他自己和死者的關係一直不好,他從小就害怕待在家裡,也會學母親“減少和父親見面的機會”。
求學時期,被告寧願去打兼職工或者留在學校或去圖書館,也不願提早回家,就是為了避免和父親碰面。
律師還說,被告的哥哥受不了父親而早早搬出去,姐姐也曾搬走,但母親在2021年患癌後,姐姐又搬回家照顧她。死者討厭這個小兒子,一度說他根本不該出生,讓他留下陰影一度想自殺,但想到母親又堅強活下來。
律師認為,被告長期患病但沒有獲得妥善治療,案發時一時失去理智,懇請法官判監不超過五年。
高庭法官下判時強調,被告和家人遭死者虐待無法構成他殺人的理由,最終判他坐牢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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