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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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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5pm 20/09/2024

偷窃

破产

强迫性囤积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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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性囤积癖

妇女多次到超市偷东西 被诊断患强迫性囤积癖

妇女多次到超市偷东西 被诊断患强迫性囤积癖
被告多次偷窃,被诊断患上强迫性囤积癖。(联合早报示意图)

(新加坡20日讯)一名新加坡妇女4次到不同的商店和超市偷走近1360元(新币,下同;约4412令吉)物品,庭上揭露她患有,情况在冠病期间恶化,摆满住家后,还放到屋外。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51岁的郑丽思(译音),面对六项、失信、以及抵触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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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2月16日下午2时45分,在樟宜坊(Changi City Point)一间商店偷走5双鞋子和一个斜肩包,放进一个纸袋,然后若无其事地拿了另一双鞋子到柜台,要店员帮忙保管,等自己下班后再过来付款,之后离开。

被告于同月24日被捕,保释期间再次犯罪。

去年4月8日傍晚5时,她于NEX购物中心举办的展览会,偷走9件总值283元(约918令吉)的圆领汗衫,然后在同天晚上9时58分,在NEX购物中心的职总平价合作社,偷走总价值574元(约1862令吉)的物品。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妇女保释期又偷窃

被告将偷来的物品装入偷来的背包,排队付款时,发现身上没带卡,于是打算离开超市,结果被超市职员拦下。

被告被捕后,保释期间又再干案。她于去年9月8日晚上7时半,在来福士城购物中心的超市,偷走92元(约298令吉)的物品。

被告星期四(9月19日)认罪,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被诊断患有强迫性囤积癖。

律师陈词时说,被告自2017年被诊断出有病后,就一直被病情影响生活,情况在冠病期间变本加厉,家里没有多余的空间囤积物品,只能摆在家门外。

曾被判入穷籍 隔年抵触破产法令

控状显示,被告除了偷东西,也于2018年9月27日被判入穷籍,但她于2019年2月13日,没有向信托人(trustee)提呈财务清单(Statement of Affairs),因此抵触破产法令。

她也在今年5月4日,在新加坡博览馆失信165元(约535令吉)。

法官令控方准备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案展下个月21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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