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新加坡企业界名人林孝德以及莱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的另外4名董事,包括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周华盛,被控违反《证券与期货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果罪成,他们可能会面对最高7年的监禁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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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报道,私人教育业者莱佛士教育的现任董事林孝德、周华盛、何彦均、黄光明和前董事张清乐(译音,Teo Cheng Lok),皆面对两项控状,都与马来西亚艾芬银行(Affin Bank)提供的贷款有关。
他们在2022年2月被警方逮捕后获得保释,林孝德(73岁)后来辞去淡马锡旗下海丽凯资本(Heliconia Capital)主席职位。
林孝德和黄光明(67岁)是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彦均(61岁)是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华盛(70岁)是莱佛士教育的创办人和掌控股东。张清乐(74岁)是在2021年7月卸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
莱佛士教育今日开盘前要求股票暂停交易。
警方今日发文告说,调查显示莱佛士教育的子公司,Raffles Iskandar和Raffles K12公司,没有偿还马来西亚艾芬银行(Affin Bank)提供的信用贷款。因此,在2021年2月3日至4月16日期间,艾芬银行向莱佛士教育的这两家子公司发出索偿信,指两家公司违约并要求即刻偿还所有未还贷款,总计4亿零700万令吉。
虽然银行发出索偿信,但两家公司没有偿还欠款。莱佛士教育和两家子公司因此在2021年5月17日收到已提交吉隆坡高庭的传票和索赔状(statement of claim)。
警方说:“根据新加坡交易所主板规则第703(1)(a)条,莱佛士教育据称必须在首次收到索偿信和传票时予以公布,这是避免莱佛士教育的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必要信息。然而,莱佛士教育并未这样做,只是在2021年7月29日才公布收到传票。”
这5名董事因涉嫌与莱佛士教育恣意不披露索偿信和传票的行为有关,分别面对《证券与期货法》第331条和第204(1)条规定的两项指控。
如果根据《证券与期货法》第331条被判有罪,并根据《证券与期货法》第204(1)条处罚,每人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最高25万元(新币,约8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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