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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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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36pm 17/09/2024

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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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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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城男子疑女網友洗錢 仍幫收135萬令吉贓款

被告鄭明國為女網友洗錢,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週。(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為女網友接收40萬8141元(新幣,下同;約135萬2730令吉)贓款,當中有32萬3141元(約107萬1008令吉)被轉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即使擔心自己是在“洗錢”,仍在戶口被限制後繼續幫女方。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鄭明國(48歲)面對3項包括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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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月通過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叫“利茲”的女子。

“利茲”稱自己是一個岸外鑽油臺的化學工程師,需要被告幫忙,用銀行戶頭接收供應商的匯款。

被告同意幫忙,於是從去年2月開始,利用名下兩個銀行戶頭接收款項。

去年3月,被告眼見接收款項的數額越來越大,擔心自己可能在幫助“利茲”洗錢。

不過,被告無視眼前的疑點,繼續為“利茲”提供幫助,去年4月3日開了一個新的戶頭,讓“利茲”安排將款項匯進戶頭裡。

被告將收到的款項換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

去年4月17日,被告向“利茲”表明,擔心銀行問起資金的來歷和去向。

他隔天還告訴“利茲”,說名下的兩個銀行戶頭被懷疑進行犯罪活動,已遭銀行限制。

被告也轉發一則有關錢騾的新聞給“利茲”。

根據控狀,被告去年2月1日至5月5日間,一共接收了40萬8141元款項。(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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