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一名男子喝醉酒後搭德士,不僅耍酒瘋討錢,還辱罵德士司機並動手打人,結果被判坐牢5周,罰款3000元(約9941令吉)。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澳洲的被告陳羅傑(32歲,譯音)面對3項包括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蓄意傷人等控狀,他承認其中2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受害者是一名德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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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2024年1月12日晚上,被告與兩名朋友一起喝酒,3人喝了兩三瓶龍舌蘭酒後,被告喝醉。
1月13日凌晨12時10分許,受害者在濱海灣金沙的德士站等乘客。被告被朋友扶出來,其中一名朋友詢問受害者是否能夠把被告送回家,受害者同意,於是朋友將被告送上德士。
被告坐在後座位,一路上喃喃自語。抵達目的地後,受害者準備向被告收車資,被告卻反過來問他有沒有錢。受害者稱沒有錢,接著掏出手機拍攝被告的情況,以防萬一。
根據受害者拍下的視頻,被告兩次辱罵受害者是“糞便”,問受害者把錢放在哪裡。當受害者說沒錢時,被告兩次叫對方“閉上嘴巴”,接著又數次辱罵對方,全程長達20秒。隨後,被告還連衣帶人抓住受害者,打了受害者左臉頰一拳。
受害者逃出德士,被告也緊隨其後。受害者報警求助後,由於被告不斷靠近,因此朝被告左臉打了一拳。被告跌倒後,站起來又踢了受害者肚子左側一腳。
事後,受害者前往陳篤生醫院求醫,被診斷出頭部有輕傷,左臉、斜方肌和側腹挫傷。被告則逃到附近加油站,隨後遭警方追蹤逮捕。
被告被捕後採集的血液樣本顯示,他的血液每100毫升含有87毫克酒精。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真誠懺悔,事後自發向受害者賠償醫藥費,且此前未有案底,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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