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夜里潜入房间触摸继女私处,罗里跟车员今日被控肢体性侵罪。
45岁被告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过后,法庭把案件订在10月9日过堂。
ADVERTISEMENT
负责此案主控官莎吉拉副检察司告诉法庭,由于被受害人是被告的继女,2人是近亲关系,因此控方不献议让被告保外。
法官莎雅妮听取主控官莎吉拉副检察司的陈述后,拒绝让被告保外,并交给警方继续扣押。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6日,在麻坡圣模那的住家,触摸12岁继女的下体,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及与同一法令第16项(可信任的人性侵)条文同读。
依据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下,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至于牴触同一法令第16条文,若罪名成立,则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和鞭笞不少过2下。
案情显示,事发时,受害人在房间里睡觉,遭到被告触摸私处,并警告受害人不准告诉任何人,包括其母亲。
直到有一天,受害人因无法忍受被告一直性侵她,而将遭遇告诉母亲,并于9月1日在母亲陪同下向警局报案。
被告于9月2日被捕,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调查案件。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