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一名不會用電腦的阿叔,竟經營起非法遠程賭博服務,在女友的協助下,5年內爽賺128萬元(新幣,下同;約425萬8969令吉),給女友買寶馬,但最終難逃法網。
《8視界新聞網》報道,66歲的沙穆根昨日承認7項罪名,包括提供遠程賭博服務、參與組織犯罪並邀請他人參與等,另外7項相關指控將在量刑時考慮在內,案件定在9月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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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15年初,通過朋友山姆獲得多個非法賭博網站的賬戶。
控方指出,被告其實不會用電腦,網站上的賬戶都是56歲的女友拉比雅幫他管理;兩人共同經營這個犯罪組織。
他在2015年2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通過這些網站提供遠程賭博服務,接收和接受萬字票、多多和足球比賽的投注。
被告承認,他們在2018年至2020年3月,每週收到的萬字票下注介於1萬8000元(約5萬9891令吉)至3萬元(約9萬9819令吉),整個期間的總額介於108萬元(359萬3505令吉)至180萬元(約598萬9176令吉)。
除了冠病疫情期間有兩個多月無法下注,被告在2015年2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每週可以賺取5000元(約1萬6636令吉)左右,前後賺了128萬元左右。
他旗下有至少7名賭客以及至少20名跑腿,甚至將女婿也招募進來參與犯罪。這些跑腿會協助他收注和下注,從中獲得提成。
被告的女友在2015年買了一輛寶馬,向銀行申請了分期付款貸款。
被告讓她利用他們非法活動收到的錢,在2015年9月至2020年8月分60次付款,把11萬8084元(約39萬2903令吉)的贓款用來支付的部分付款。
被告女友9月2日已被判監禁31個月和罰款19萬2000元(約63萬8845令吉)。
被告則已獲得保釋,案展9月10日進行求情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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