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訊)犯罪集團在工廠製造假酒,為假酒貼上商標與關稅標籤,以假亂真銷售市場。然而警方最終搗毀了這一非法活動,充公了總值125萬令吉的假酒、生產設備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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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警方稱為“阿明黨”的犯罪集團,共有3名男子落網,警方正通緝另兩人包括首腦在的男子。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峇維爾星今召開發佈會指出,警方於9月2日下午分別在新山的柔佛花園和太子嶺花園(Taman Kempas Utama)搜查兩工廠單位,並逮捕上述男子。
峇維爾星表示,這項行動是由該警區刑事調查組聯合淡杯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共同展開。
他指出,被通緝的犯罪集團首腦是關興河(Kuan Sin Hor,50歲,譯音)和孟偉龍(Mang Wey Lon,48歲)。
他說,3名被捕的本地男子,分別為50歲、44歲及47歲。前者被延扣至9月9日,另兩名男子則被延扣至13日。
他提到,這些酒類相信主要販賣至本地市場,當局尚在調查其銷售網是否涉及外國。
關於詳細案情,他透露,警方首先在柔佛花園的一家工廠,逮捕50歲的男子起獲564箱各種酒類、2兩個空塑料桶、4個連接水管的電子泵、1包關稅假標籤、2包瓶貼、2箱對蓋、1臺手機等。
另外,他說,警方過後在甘拔士的太子嶺花園工廠,逮捕2名分別為44和47歲的本地男子。
他表示,警方充公一輛羅裡、5輛轎車、一些已繳關稅的貼紙、4臺瓶蓋壓機、18包某個著名的酒類品牌貼紙、2包關稅貼紙。
他提到,根據初步調查,犯罪集團已運作6個月,將位於柔佛花園的工廠作為生產及販賣假酒的地方,至於太子嶺花園的工廠則用來儲存假酒。
他說,落網的3名嫌犯中,有一人擁有非法投注前科。
警方援引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135(1)(d)條文(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 查案,罪成者可被判處不少於充公物10倍的關稅或5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不超過充公物20倍的關稅或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於6個月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警方也援引1976年國產稅法令76條文(非法販賣烈酒)查案。罪成者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
今日出席發佈會者,尚包括淡杯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指揮官莫哈末再拉尼、新山北區警區副主任尤索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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