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一名菲律賓女子在沒有申請有效準證的情況下,帶同胞來新加坡,當她和新加坡籍伴侶及家人的女傭。
《8視界新聞網》報道,32歲的菲律賓女子福朵爾被控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她認罪並被法庭罰款8800元(新元,下同;約2萬9453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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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記錄也顯示,她帶來新加坡工作的同胞,已於去年11月因非法工作被罰款6000元(約2萬零82令吉)。
根據控狀指出,福朵爾和新加坡籍伴侶育有兩名孩子,一家人和老公的父母共7人同住在三房式組屋;她和伴侶在今年7月11日結婚。
福朵爾在這之前持有短期探訪證入境新加坡。
在那之前,她在菲律賓已僱傭了45歲的同胞貝倫當家庭女傭。在2022年5月,福朵爾提議她一起到新加坡,但不會為她申請工作準證,貝倫高答應了。
每月給803至970令吉
貝倫在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4月11日約11個月內,為福朵爾做家務和照顧孩子。
貝倫每天從早上5時工作到晚上10時,沒有休息日,月入約240元(803令吉)至290元(970令吉),然後每月都把錢寄回家。
為了爭取留在新加坡更長時間,福朵爾不時需要和貝倫離境再入境,她們前後共出入境6次。
新加坡人力部去年4月下旬接獲通報,指有人涉嫌違反僱用外來人力法令而進行調查。
在此法令下,福朵爾可能會被判處最高12個月監禁,或處罰5000元(約1萬6735令吉)至3萬元(約10零410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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