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清潔工人在打掃新加坡一座公寓的電梯大廳時,因不滿貨物擋道,與搬運工起爭執後,突然掏出美工刀割傷對方耳朵,判坐牢24周。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傷人案發生在今年2月29日早上10時55分,地點在新加坡翡瓏山路的一座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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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3歲的劉進明(譯音),案發時是公寓的清潔工,他面對一項用利器蓄意傷人,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當天早上在公寓地下二樓的電梯大廳抹地板,一名搬運工人正好將一拖車的貨物搬到電梯大廳入口處。
被告後來推著手推車要換抹地水,發現搬運工和貨物擋住去路,雙方為此起口角。
一名公眾看見被告與搬運工吵架,試圖打電話給公寓保安,但地下二樓收訊差,電話無法接通,於是公眾決定留下繼續觀察。
被告之後換了抹地水並返回電梯大廳時,再次遇見搬運工。他用手推車輕輕推了搬運工人一下,叫後者不要擋路。
搬運工回話說,被告可以開口要求,不需要推他,雙方再次吵起來,最後發生肢體衝突。
被告在過程中,突然從口袋裡掏出一把美工刀,他先打了搬運工一巴掌,再用美工刀割傷對方的左耳。
公眾當時用手機錄下事發經過,他看見被告用美工刀傷人後,立即打電話給公寓保安。
搬運工左耳劇痛 急抓掃把打被告
被告事後將美工刀扔掉,因此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搬運工人感覺左耳疼痛,從被告手推車拿起掃帚打被告的腿。
搬運工在被告離開後,到公寓保安處尋求幫助。
警方趕到現場後,要求被告協助調查。
被告承認用美工刀割傷搬運工,但因為害怕為此惹上麻煩,因此將美工刀丟在公寓附近的垃圾桶裡。
搬運工事後到當地醫院接受治療,他左耳有1公分長的傷口。
第三次用美工刀傷人
法官指出,這是被告第三次用美工刀傷人。
控方說,被告在2020年11月和2021年10月,因用利器蓄意傷人,分別被判坐牢13周和4個月又兩週;被告如今再次傷人,顯示他沒有吸取之前教訓,因此要求法官嚴懲被告。
法官下判後對被告說,這是被告第三次用美工刀傷人,希望是被告最後一次幹案,也希望他日後若遇到相同的情況,可以用更好的應對方式。
法官提醒被告不要重犯,否則下次刑罰會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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