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一名外籍男子以加密貨幣投資為幌子設龐氏騙局,導致投資者損失超過100萬元(新幣,下同;約335萬9640令吉),結果被判坐牢六年,罰款1萬6000元。
《8視界新聞網》報道,61歲的荷蘭籍被告楊斌對八項控狀認罪,其中包括串謀欺騙、在沒有有效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在新加坡工作,以及聘請未持有效工作證的男子為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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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曾被《福布斯》雜誌列為中國第二大富豪的楊斌於2021年持社交訪問準證入境獅城後,開設了一家名為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的公司,並聘請了三個人,隨後以加密貨幣投資計劃為幌子行騙。他聲稱公司擁有3萬臺可挖掘加密貨幣的機器,並可為投資者帶來每天0.5%的回報,藉此招徠生意。實際上,被告的公司沒有這些機器,他只是用新投資者投入的款項來付款給早些投資的人。
自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期間,被告的公司共吸引了超過700人投資大約670萬元。
被告面對的控狀涉及12名受害者,被騙金額約180萬元。他們至今未獲得被告的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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