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一名涉嫌放火焚烧兴都庙的马来男子,今早被带到麻坡地庭面控,在获悉自己不获保释候审后,竟然向法官称“自己根本不在乎”。
被告莫哈末尼占(32岁,单身)被控于今年7月15日凌晨约3时30分,放火焚烧东甲县居本峇鲁地区的一座兴都庙,触犯刑事法典436(蓄意纵火破坏)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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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及罚款。
被告在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官纳里曼峇鲁丁择定案展9月24日过堂,以移交文件及让被告委任律师。
据了解,有关兴都庙距离被告住家不远,他在事发前从住家带着汽油到该庙,把汽油泼向庙宇后再放火点燃。被告在事发同一天遭警方逮捕。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在庭上指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建议法庭不予保释;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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