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女傭洗澡時發現被男僱主偷拍,向僱主太太告狀,結果僱主不但抵賴還自己報警,謊稱偷拍者和自己用同款手機,昨天被判坐牢3個月又2周。
被告是38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昨天承認一項偷窺罪名。受害人是被告聘請的25歲緬甸籍女傭。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她身份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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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與妻子、孩子以及受害人同住一屋簷下。3月19日下午1時15分,被告趁著只有自己和受害人在家時犯案。
當時,受害人在廚房旁的浴室洗澡。被告見狀,拿出手機從浴室上端的百葉窗暗中偷拍。
受害人洗澡時,從鏡子看到被告的手機,嚇得連忙蹲下,直到被告移開手機,她才繼續洗澡。
事後,受害人不知所措,打電話給自己的姐妹求助,對方建議她告訴被告的妻子。
被告的妻子下午4時回到家,但由於被告還在家,受害人不敢告狀。晚上10時25分,受害人終於鼓起勇氣告訴被告妻子。
妻子立刻與被告對質,怎知被告卻佯裝不知情,還自己撥電報警。
他對警方說:“我的女傭看到有人用跟我一樣的黑色手機拍她洗澡,她現在才跟我們說。事發時只有我和她在家。”
警方介入調查後,證實被告就是偷拍者。
視頻沒刪乾淨 當場被抓包
被告在警方抵達前刪除偷拍視頻,但刪不乾淨,結果當場被警方在手機相冊裡找到視頻。
根據案情,警方到場後,翻閱了被告手機的相冊,最後在刪除畫面的相冊找到受害人洗澡的視頻。
被告這時才承認自己偷拍受害人。
法官下判時指被告在犯案後沒有承認錯誤,毫無悔意。
法官也斥責被告,他身為受害人的僱主顯然失責,偷拍女傭的行為非常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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