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综合

|
发布: 5:15pm 24/11/2024

冷冻海鲜

冷冻海鲜

未获出口准证,冷冻海鲜食品遭检疫局扣押

未获出口准证,冷冻海鲜食品遭检疫局扣押
执法官员在罗里内发现一批未取得出口准证的冷冻海鲜食品。(大马检疫及检验局柔佛分局提供)

(新山24日讯)未取得出口准证的食品,被混入获准出口的海鲜食品,一并装入罗里准备从振林山出口至新加坡,遭大马检疫及检验局拦截扣押。

大马检疫及检验局(MAQIS)柔佛分局主任艾迪布特拉发文告指出,当局执法官员于案发当天上午10时,在振林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的罗里通道检查一辆罗里时,发现一批重量约112公斤的海鲜食品,与其他获得出口准证的箱子放在一起。

ADVERTISEMENT

他说,这批未获得当局发出出口准证的海鲜食品,市值约4333令吉60仙,其中包括冷冻虾卷和冷冻鱼柳。

他表示,当局进一步检查发现,这批海鲜食品没有经过正当申报,就被企图运出国,当局因此扣押这批海鲜食品,以展开进一步行动。

艾迪布特拉提醒,在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728法令)下,未取得大马检疫及检验局出口准证,而出口任何种类的农产品,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1(3)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当局承诺会在国门边境坚守执法任务,以保障从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安全,并且遵守政府制定的条件和条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