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1日讯)六旬罗里司机被控强奸未成年养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被判监禁10年及打鞭4下,出狱后受警方监视2年。
育有5名子女的被告莫哈末桑苏里(63岁),被控于2024年7月的某一天晚上,在峇株巴辖巴力士隆一间屋子里强奸年仅12岁6个月大的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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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说,被告性侵12岁的养女是严重的罪行,法庭有责任给予被告一个适当的惩罚,以达到教育群众及警惕世人目的。
被告则以要照顾家人及妻子没有工作为由,请求法庭轻判;地庭法官莎雅妮过后做出上述判决。
案情显示,被告是趁著妻子在楼下休息时,到楼上受害人的房间去,对受害人伸出魔爪,包括脱下受害人的衣服,摸抚其私处及性侵受害人。
事发后,受害人没有告诉家人,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向学校老师道出被强奸的遭遇;峇株巴辖福利部官员获悉此事,于7月25日陪同受害人向警方报案。
被告于当天向警方自首后被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项条文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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