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父債子還!25歲馬來西亞籍酒吧經理稱為還父親的欠債,失信酒吧超過1萬4000元(新幣,下同;逾4萬6759令吉)的現金,被判坐牢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梁偉倫今早承認一項失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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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事發時被告在新加坡布連拾街的酒吧當經理,他的職務包括每天將收銀處的錢交給酒吧老闆。
5月30日,被告拿了收銀處6000元(約2萬零39令吉)後,並未交給老闆。6月14日,被告又拿了收銀處8000元(約2萬6719令吉)後也沒交給老闆。
老闆兩次跟被告追討,他都稱稍後會把錢交出。
6月15日,被告回到酒吧上班時說,已經把兩次拿的錢都用完了。
他答應會還錢,但最後只掏得出2000元(約6679令吉)。同一天下午,老闆報警抓人。
調查顯示,被告曾在5月30日之前向老闆借錢,當時對方不答應。被告稱要拿錢去償還父親的債務。案情並未說明被告父親為何欠債。
法官下判時指出,儘管是為了償還父親債務,但被告犯下失信罪,還是應該受罰。
不過,法官溫言勸被告要尊重新加坡法律,好好照顧自己,並且切勿重犯,最後判他坐牢4個月。(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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