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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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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6pm 18/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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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运8公斤毒品 夫妇面控6贩毒拥毒罪

*已签发* 柔:巫裔夫妇被控贩运8公斤毒品,面控6项贩毒及拥毒罪名
男被告哈斯罗沙(前右二)及女被告努莎希拉(后右二)在麻坡推庭面控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8日讯)一对巫裔夫妇涉嫌于2星期前在巴莪大学城住家贩运逾8公斤毒品,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6项罪名,最高刑罚可被死刑或终身监禁。

麻坡第一推事庭推事法丁没有记录2名被告是否认罪,仅把案件展期至10月16日过堂,以等待毒品的化验报告出炉。由于被告涉及贩毒及可被判死刑,所以法庭也没有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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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为哈斯罗沙(男,39岁)及努莎希拉(女,34岁),两人是夫妻关系。男被告曾涉及滥用毒品而被判坐牢2年,甫于今年初

这对夫妇面对6项联合控状,第一及第二项控状是指他们于2024年8月5日下午3时,在巴莪大学城住家贩运896克及5355克海洛因;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们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贩运1738克甲基安非他命。

被告的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项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最少12下鞭笞 。

第四及第五项控状是指他们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拥有12克及13克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A(1)项条文下受罚。

至于第六项控状则指控他们拥有855克硝甲西泮,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2(3)项条文被判刑。

若罪名成立,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项条文,可被判不少过2年及不超过5年监禁及不少过3下及不超过9下鞭笞;抵触同一法令第12(3)项条文则可被判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

麻坡警方早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巴莪侦破一起贩毒案,并起获超过18公斤各类毒品,逮捕一名甫出狱半年的男被告及他的妻子。该名男被告拥有一项犯罪前科,半年前出狱后与妻子到巴莪落脚,警方在行动中也起回多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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