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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26pm 18/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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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前夕成功“抓鬼” 警方逮捕31岁扮鬼碰瓷敲诈的本地女子

*已签发* 柔:柔中元节前夕成功“抓鬼” 警方逮捕31岁扮鬼碰瓷敲诈的本地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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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8日讯)新山南区警方在中元节前夕成功抓“鬼”,逮捕了一名涉嫌在路旁扮“鬼”,制造假车祸“的31岁本地女子。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南区警局防范罪案巡逻队(RCJ)于17日晚上10时51分在新山奥斯汀海乌达玛路(Jalan Austin Heights Utama)旁,发现并逮捕了一名涉嫌“假魂”(menyamar hantu)的31岁的本地女子。

他表示,该名女子在2018年6月27日曾经因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而被罚款1000令吉。她的尿检结果显示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的作案手法是通过在奥斯汀海乌达玛路上踢向来往的交通工具,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向肇事司机勒索赔偿金。”

*已签发* 柔:柔中元节前夕成功“抓鬼” 警方逮捕31岁扮鬼碰瓷敲诈的本地女子
拉勿向媒体讲述嫌犯的干案手法。(陆家明摄)

他说,警方通过调查医疗记录,发现该女子在2022年和2023年,曾经因为涉及交通事故及患有抑郁症,被送入新山苏丹依斯迈医院(班兰医院)黄区接受治疗。

他指出,嫌犯被捕后被带往新山南区警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今早被送往苏丹依斯迈医院接受健康检查。

他表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两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9(2)条文(行人不使用行人道),以及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23条规(行人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干扰车辆行驶)。一旦罪名成立,女子可面临罚款或警告。”

新山警方于7月27日中午12时30分发现一段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在晚上假扮“鬼魂”在路旁埋伏,看准时机扑向行驶而来的车辆,假装被汽车撞到并向车主索取赔偿金。

拉勿表示警方并未接获任何意外,或者被勒索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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