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馬來西亞男子在新加坡一家超市當收銀員,他值夜班時趁店內無人,兩個多月內57次辦退貨手續,騙取1萬6262元(新幣,下同;約5萬4932令吉)退款,昨日被判坐牢7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李明元(譯音),案發時是一家超市的收銀員,面對一項欺騙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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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於2000年,被調派到新加坡淡濱尼44街第475座組屋24小時營業的分店工作,並經常值夜班。
調查揭露,被告去年4月2日至6月25日趁一人值班時,57次將超市裡多樣產品拿到櫃檯辦理退貨手續。
依照慣例,超市系統一旦記錄有顧客退貨,收銀員便可將退款支付給顧客。
被告藉此騙取共1萬6262元的退款,事後將物品放回原位。
有關超市的總部管理團隊發現被告處理退貨手續的次數異常高,於是通知超市分店經理。經理檢查監控器畫面後,發現被告在沒有顧客的情況下辦理退貨手續。
被告於去年6月26日,在超市保安主管的質問下承認罪行。
超市總部去年7月8日解僱被告,隔天報警。
被告入境時被捕 稱錢拿來還債
被告被解僱後不久離開新加坡,當地警方展開調查時,發現被告已出境,對他發出逮捕令。被告今年5月23日早上11時31分,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捕。
他接受調查時透露,將不義之財拿去償還網絡撲克牌騙局的債務。被告至今沒有賠償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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