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女傭為僱主工作不到3個月,便30次偷女僱主共4490元(新幣,下同;約1萬4960令吉),並將大部分的錢拿去上網賭博,今日被判坐牢15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印尼籍的艾沃琳(26歲,譯音),她面對一項偷竊以及一項牴觸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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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5月5日開始為41歲女僱主一家工作,主要負責打掃房子和煮飯。
不過,被告手腳不乾淨,工作不滿3個月,便開始在僱主位於巴西立一帶的住家內,從抽屜裡偷錢。
被告於去年7月28日至10月13日間,共偷竊了30次,總金額為4490元,每次偷走的現金數額介於20元(約66令吉)至850元(約2832令吉)之間。
被告在幹案後,把錢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內,之後將618元(約2059令吉)匯給遠在印尼的家人,再把200元(約666令吉)用來買二手手機,大部分贓款則用在上網賭百家樂(Baccarat)。
被告於去年10月17日中午12時13分,傳短信給女僱主自首,並在當天回僱主家向女僱主坦承一切。女僱主於去年11月2日先將被告帶到女傭中介公司,之後再帶被告到警局報案。
被告用未支付給她的285元(約949令吉)薪水,來賠償女僱主的損失。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她通過通譯員求情時說以後不會重犯,並稱自己有兩名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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