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一名67歲的退休阿叔,在門前擺放冥紙桶等物品,惹得鄰居不滿,雙方到當地鄰里糾紛仲裁庭調解,但阿叔收到庭令兩年都不理會,照樣在走廊上晾衣服、擺放腳車,因而觸法,昨日被判罰款1000元(新元,下同;約3473令吉)。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郭方遠面對一項控狀,指他違反鄰里糾紛仲裁庭發出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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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被告住在新加坡武吉班讓信佳路第626座組屋,與同層鄰居長期發生糾紛。
據《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是一名退休的德士司機,他有在走廊擺放腳踏車、盆栽和冥紙焚燒爐的習慣。
2018年底,一對中年夫婦搬來後,開始對被告的做法表示不滿。
這戶鄰居一年來向當地市鎮會投訴被告不下10次,2019年7月和12月兩次入稟鄰里糾紛仲裁庭指控他。
根據控狀,被告2019年8月收到仲裁庭發出的庭令,要他在指定的地方燒冥紙,腳車也不得擺放在走廊上。
不過,被告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間違反庭令,在走廊上擺放腳車和晾衣服。
控方表示,被告違反庭令,因此觸法,但看在他的鄰居並沒蒙受損失,因此建議法官判他罰款1000元至2000元(約6947令吉)。
根據控狀,違反庭令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約1萬7367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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