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訊)3名本地男子在馬路上做出危險動作,以及1名16歲本地少年騎著偽造車牌的摩托車在路上行駛,昨日在警方的取締行動中就擒。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今日在文告中說,上述3名男子的年齡介於24歲至30歲,他們因為在馬路上做出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動作而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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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魯莽駕駛)條文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低5000令吉至最高1萬5000令吉,以及坐牢1天至5年。
他說:“至於被扣的少年還在求學,他騎的摩托車非失竊交通工具。”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3)(f)(盜用車牌)條文進行調查,罪成者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以及坐牢不超過5年。”
他表示,上述4人是在昨日展開的“道路流氓行動(Ops Samseng Jalanan)”中被扣。
他說,新山南區警區交通調查及執法組昨午5時至晚上11時,在士姑來大道麗都海邊路段展開上述行動,行動以一名警長為首,並有7名警員參與。
他表示,警方在行動中檢查了56名人士和51輛各類交通工具,扣押了22輛摩托車,同時針對各項交通違例行為發出78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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