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新加坡665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涉案總額逾1900萬元(新幣,下同;約6609萬3970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晚上發文告說,新加坡商業調查局聯合7大警署於7月5日至18日期間,針對詐騙活動展開為期兩週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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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有413名男子和252名女子,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而被警方調查。這群人的年齡介於15歲至79歲。
文告指出,被調查的665名男女嫌犯涉及的詐騙案件超過3600起,包括假冒朋友詐騙、電子商務詐騙、網絡愛情詐騙、投資詐騙和求職詐騙。
這些詐騙案也導致受害者蒙受逾1900萬元損失。
這些嫌犯目前在新加坡欺詐、洗錢、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調查。
涉欺詐或當錢騾 29人落網後將被控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若詐欺罪名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根據新加坡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約173萬9315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加坡付款服務法,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約43萬4828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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