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訊)19歲的技職學院生涉嫌於2周前在居鑾一間屋子撫摸年僅16歲的中四女生,今日面控時否認有罪,法官依萬批准被告可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萬也諭令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並把案件展期至今年8月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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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拉茲海克斯(19歲)來自古來,他在居鑾明吉摩一所學院修讀技職課程。
依據控狀,指他於2024年6月21日晚上9時30分,在居鑾明吉摩路一間屋子裡撫摸年僅16歲的女生的嘴唇及胸部。
被告的行為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項(肢體性侵)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項條文下被判刑。若罪名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被告透過社交媒體認識受害女生,數小時後就攜帶該名女生到他居住的宿舍,並趁著其他房客沒有在屋內時,親吻受害人的嘴唇及觸摸她的胸部。
被告也偷偷用手機拍下受害人不雅的照片,並用這些相片來威脅受害人交出金錢,使受害人感到害怕。
不甘受辱的受害人於7月3日向居鑾警方報案,被告於當天被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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