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的律师,要求控方提供所有控方证人的附条件口供书(conditioned statements)被拒,今日针对该事项提出刑事检讨,要求法官裁定控方是否应该满足上述要求。
《8视界新闻网》报道,辩方同时要求控方征询出庭证人是否愿意提供附条件口供书,并为辩方提供相关附条件口供书;如果有证人不愿意,那控方有必要向辩方提供一份,让控方引证的草稿附条件口供书,以及一封阐明证人为何不愿意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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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口供书一般是控方按照规定,在一些附带条件的情况下向证人录取的证词。
易华仁目前面对贪污等35项控状,当中包括27项涉及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的控状,以及8项涉及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的控状。
控方原本有意将涉及不同人士的控状分开审讯,易华仁的代表律师文达星高级律师于今年5月8日在高等法院就此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全部案件一起进行审讯,高庭法官洪承利最终通过他的请求。
双方于6月11日在内堂进行了刑事证据披露会议,审理的助理主簿拒绝通过辩方要控方提供所有出庭供证证人附条件口供书的要求,辩方之后提出这项刑事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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