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护士兼诊所助手伪造医生处方和印章,34次到药房购买安眠药、止痛药等受管制药物自服,还订针筒注射。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王欣婷(译音)现年43岁,她共面对6项包括伪造文件意图欺骗、欺骗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3项,被判坐牢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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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之前是一名注册护士,她自2021年2月起,在当地医院和诊所药房担任护士与诊所助理。
被告从2021年2月15日开始,每星期至少3个晚上会到一家诊所当兼职诊所助理,职责包括为病人登记、配药、包扎伤口、协助医生进行小手术和为患者进行心电图检查等。
40元复制印章随意使用
2022年6月25日,诊所的一名医生为被告的肩周炎开了一张75毫克(28片)的止痛药利瑞卡(Lyrica)处方。
然而,被告在医生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在处方上添加了10瓶五毫升的安眠药杜米康(Dormicum)。她在同天拿着这个假处方到药房购买了上述安眠药。
案情揭露,开始时,被告只是偷用刻有医生姓名、行医执照号码和诊所资讯的两个印章来伪造医生处方。后来,被告索性花40元(新币,下同;约138令吉)复制了这些印章,以便她可以随意使用。
被告于2022年6月25日至2023年3月11日期间,总共34次伪造了医生开出的各种药物处方,前往药局购买了安眠药、止痛药等受管制药物,她还不时订购针筒,用来注射订购的药物。
被告也曾谎称订购的药物是供诊所使用的,并在伪造处方上写下这一点,再谎称自己代表诊所来领取药物。事实上,被告购买这些药物都是用来自服。
后来,一名医院的药房经理于3月9日发现被告的行径,隔天报警。被告两天后再次伪造处方来到药房买药,但药房没有给她药物。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她求情时称,被告伪造处方买药仅供她自己服用,不用于转售,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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