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柔佛州总警长古玛表示,在近期展开的“酒驾行动”(Operasi Mabuk)中,柔佛州警察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JSPT)共逮捕了35名本地居民,其中32人因体内酒精含量超标而被捕
“此外,警方根据同一法令的第42(1)条(危险驾驶)逮捕了3名本地男性,因涉嫌鲁莽和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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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玛表示,自6月29日至6月30日,全州同步开展了“酒驾行动”,被逮捕的35名本地居民,包括33名男性和2名女性,他们的年龄介于16岁至60岁之间。
他指出,其中,32人因酒精含量超标,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依第45A(1)条文(酒驾)逮捕,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低于1万令吉、不超过3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以及吊销驾照不少于2年。
同时,警方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64条文(非法改装),扣押了1辆汽车和10辆摩托车。在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检查了1417人和1302辆车,开出了481张罚单。
古玛表示,在今年1月至6月期间,执法组共开展了267次逮捕行动,逮捕了260名本地居民和7名外籍人士。这些被捕者中,有259名男性和8名女性,年龄介于16岁至60岁之间。
他说,警方共检查了1万1904人和1万零530辆车,并开出了1343张罚单。其中,76人已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45A(1)条被警方提起诉讼。
他强调,柔佛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任何无视法律的酒驾行为,呼吁公众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公共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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