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新加坡一名交警涉嫌超速骑著摩托车,撞飞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并导致后者死亡,今日在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被控上当地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意外发生在2023年6月21日下午5时37分,地点是新加坡后港3道和金泉通道的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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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菲道斯(32岁)被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指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死者是58岁的陈龙兴。
根据控状,被告事发当天,涉嫌在事发地点以每小时94.3至111公里的时速骑著交警摩托车,速度超过该路段每小时50公里的时速限制。
被告被指在事发地点反应不及,撞上从左边越过马路的陈龙兴(58岁),导致陈龙兴伤重不治。
被告今日庭上面控时并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展8月6日过堂。
据报道,事发后脸书流传的照片显示,一名穿着红衣的男子卧倒在路中央的草坪上,路上有一辆倒下的交警摩托车,不远处的路堤则躺着一名交警。
根据新加坡法律,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若罪成,被告可被判两年至8年的监禁。(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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