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酒後遇臨檢,男子略略停車搖下車窗,丟下一句“對不起”後,就闖路障狂飆,一度飆到車速每小時140公里,且被交警追捕時,還撥電給友人說“自己跑了”,最終撞上燈柱翻車,當場被捕。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1日凌晨時分,酒駕檢測的路障設置在惠德里路(Whitley Road)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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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逃避臨檢的被告林靖傑(譯音,26歲)共面對5項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3項,包括酒駕、危險駕駛,以及牴觸警察部隊法令(Police Force Act)的罪行。
案情披露,被告案發當天凌晨1時23分開著貨車行駛在惠德里路。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他在來到路障前,已經收到朋友來電告知有路障。
當他來到路障時,他以緩慢的車速駛入臨檢區,見交警走過來,他搖下車窗並丟下一句“對不起”,跟著猛踩油門瞬間加速逃離現場。
交警見狀立即追上,被告為了脫逃,快速開往泛島快速公路,再從亞當路出口開往花拉路,經過花拉立交橋,全程車速一度飆到每小時140公里。
被告在逃跑的過程中,有多個危險駕駛的瞬間,包括駛過道路分割線、穿梭在數輛車子之間超車、還曾與友人通電話,多次重複地說自己“跑了”。
在花拉立交橋上時,被告擦撞一輛車,但他繼續前行,最終在左轉進入花拉路往荷蘭路的支路時,不慎衝上路堤撞上燈柱,導致貨車側翻。
逃了4.5公里 全程約5分鐘
男子前後逃了4.5公里,全程約5分鐘。
法庭文件裡的谷歌地圖顯示,涉事司機脫逃的路線全程約5分鐘,距離約4.5公里。
網上流傳的一則追捕視頻,可見被告在飆車逃走的過程中,撞壞提供行車記錄畫面車子的右側鏡子。畫面中也可見被告的車呼嘯而過後,5輛交警摩托車與一輛警車緊追在後。
主控官指被告曾於2022年因闖紅燈罰款銷案。他強調,被告的行為極其惡劣,沒有造成嚴重損傷純屬幸運,他在酒後還高速駕駛可造成無法逆轉的嚴重傷害。
酒精含量僅超標1毫克 成控辯雙方焦點
被告酒精檢測每100毫升呼氣中的酒精含量為36毫克,輕微超標成控辯雙方的焦點。
根據案情,被告稱事發前一晚9時許開始和朋友喝酒,自己喝了至少7小杯的啤酒,之後才開車回家。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的呼氣中酒精含量僅超標1毫克,幾乎是有可能過關的,只是因為一時做出錯誤的判斷才會釀成大禍,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則指,檢測的時間是凌晨3時52分,從他逃離路障時間算起,延遲了超過兩小時才做檢測,當時檢測出36毫克,不難推算若在更早的時間接受檢測,酒精含量必定更高。
法官對此認為控辯雙方都不該妄加揣測,希望他們依據現有的證據去進行陳詞。
最終法官判被告坐牢14周,罰款2000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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