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柔佛州警方在各縣同步展開針對酒駕的執法行動,共逮捕了37名本地與3名外籍人士,開出532張罰單。
柔州總警長古瑪發佈文告指出,執法行動於本月16日和17日,在柔州各縣同步展開,警方在行動期間共檢查了1204名人士及1056輛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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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捕的40人年齡介於18歲至60歲,其中37人為男性,3人為女性。
“其中37人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條文下被捕。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1萬令吉、最高3萬令吉罰款,坐牢不超過2年及吊銷駕駛執照最少2年。”
另外,他說警方也在行動中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逮捕一名涉嫌魯莽及危險駕駛的41歲本地男子。與他同行的2名泰國籍女子則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條文扣留。3人已被帶往新山南區警局做進一步調查。
他勸請民眾時刻遵守交通規則,並強調警方不會對任何冥頑不靈以及無視法紀的人做出任何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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