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涉及新加坡淡濱尼致命車禍的肇禍司機,已聘請律師替自己辯護,案件將在7月19日進行新一輪的審前會議。
《8視界新聞網》報導,43歲新加坡男子莫哈末沙菲宜因涉及淡濱尼致命連環車禍,在4月25日被控4項罪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危險駕駛、肇事後未停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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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不過由於還在等待新加坡衛生與科學局的化驗報告,案件展期到下個月再進行審前會議。
新加坡法庭網站的案件記錄顯示,被告已聘請律師為他辯護。
這起致命6車連環車禍於4月22日早上7時許,在當地淡濱尼1道與淡濱尼4道交界處發生,事故導致兩人死亡。
車禍一連撞倒5輛車輛,最終導致兩名在不同車輛的女乘客身亡,她們分別是17歲的阿菲法慕妮拉、57歲的諾芝涵。
被告目前獲准保釋外出
被告也在車禍中受傷,他被送往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後出院,在4月25日出庭面控時仍戴著胳膊護套。他的駕駛執照也在車禍後被立即吊銷。
他目前以3萬元(新幣,下同;約10萬4689令吉)保釋外出,並必須在保釋期間佩戴電子追蹤器。
根據新加坡法律,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一旦成立,肇事者可被判2年至8年的監禁,駕駛所有類別車輛的資格也將被取消。
在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下,肇事者可被判罰款最多達1萬元(約3萬4896令吉),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而駕駛所有類別車輛的資格也將被取消。
危險駕駛罪可被判最多5000元(約1萬7448令吉)的罰款,或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肇事後未停車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多1000元(約3489令吉)的罰款,或最長3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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