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停車場管理員將違規停車的車子上鎖後,向駕駛者索賄,要求對方把罰款直接付給他,他才幫忙解鎖,也擅闖青年旅舍洗衣服,被判坐牢兩週。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6歲的烏塔亞(譯音),他面對4項擅闖、欺騙以及牴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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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去年8月28日開始受僱於一家停車場管理公司,當停車場管理員,職務包括對違規停車的車主發出警告,並將車子輪胎上鎖。
去年10月25日下午3時15分,一名車主將車子停在一間咖啡店旁去上廁所。被告在淡濱尼93街一帶執勤時,發現車主把車子停在季票停車位(Season Parking)上,因此將車子輪胎上鎖。
被告在看見車主後,謊稱罰款要216元(新元,下同;約750令吉),不過可以通融對方,車主只要交108元罰款就能解鎖。
經討價還價後,車主同意支付50元罰款,並以PayNow方式,將錢匯進了被告戶頭裡。
去年11月20日中午12時半,被告同樣在淡濱尼93街一帶,發現另一名車主將車子停在雙黃線上。車主約一小時後發現輪胎上鎖,並根據指示牌,打電話要求解鎖。
被告不久後出現,表示能“幫忙”車主,只要對方肯將罰款直接交給他,便能立刻解鎖。
車主接受提議,通過PayNow方式,將60元匯進了被告戶頭裡。
貪汙調查局事發後接獲舉報,進行調查後逮捕被告。
除此之外,被告曾在惹蘭勿剎一帶一間青年旅舍住過,因此知道宿舍密碼。他在今年2月14日凌晨1時11分,利用密碼擅闖宿舍,利用裡頭的洗衣機免費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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