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一名29歲女子對7歲男童又踢又踩,她今日在當地法庭被控虐童但不認罪。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面對一項牴觸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狀,與兩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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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洩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今日身穿長裙上庭面控。
控狀顯示,她被指在2022年11月21日下午約3時50分,虐待她正在照顧的一名7歲男童,她不僅掌摑男童,還對他又踢又踩。
被告庭上指她目前獨身居住在外。
主控官說,受害者與其親人已獲得一份安全計劃書,以儘量保障自身安全。
被告庭上通過通譯員表示不認罪,案件因此進入審訊階段,法官將此案展至6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
被告目前以1萬5000元(新幣;約5萬2311令吉)保釋在外,控方也要求被告不得居住或前往婚房,並不得在沒有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的陪伴下與受害者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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