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一名消防員到組屋調查失火案時竟起貪念,偷走住戶價值300多元(新幣,下同;約1045令吉)的智能手錶,今日被新加坡法庭判處監禁3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1日早上7時左右,地點是位於宏茂橋4道的一個組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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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6歲的被告戴希恆(譯音)當時在宏茂橋消防局服役,擔任消防員。
新加坡民防部隊在事發當天接獲一起住家失火的通報,宏茂橋消防局派遣包括被告在內的一組團隊前往事發單位,調查火源,當時單位住戶都已被疏散。
被告趁獨處時順手牽羊
控方表示,團隊抵達現場後發現只見煙霧卻不見火光,因此著手調查火源。調查期間,被告走進一間臥室,看到地上的一個蘋果手錶,便起了貪念,在隊友離開臥室後,他趁機將它據為己有。
回到消防局後,他將手錶進行原廠設置,然後帶回家。做賊心虛的他,隨後害怕警方會查到他,便在騎著摩托車經過淡濱尼高速公路時,把表仍到草叢中。
女失主6天后才發現手錶不見了,在屋內尋遍不果,便用手機應用程序尋找手錶最後出現的位置,程序顯示手錶在失火當天出現在消防局。於是,她在兩天後報警。
被告是於去年10月18日被捕,但手錶已經不知所蹤,因此被告將手錶的市值,也就是332元還給失主,並且認罪。
控方建議法庭判以被告監禁三到四個月,以起阻嚇作用,而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請求法庭判被告監禁兩個月,他們指出被告並非預謀幹案,不希望留下永久的案底。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偷竊行為雖是一時之過,但他幹案時是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制服人員,因此罪加一等,考慮到他及早認罪,判處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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