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佛州总警长古玛指出,截至今年1月份至5月6日,柔州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在各类关税法令下被充公的漏税物品总值逾2820万令吉;去年同时期所充公物品则是逾1737万令吉。
古玛于今日上午11时,在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指挥官莫哈末再拉尼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今年所充公的物品总值2344万3280令吉50仙,去年同时期为944万2155令吉1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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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下被充公的物品达206万4475令吉,去年同时期为193万6514令吉。
他继续指出,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下被充公的漏税香烟达70万3324令吉40仙,去年同时期则是288万2133令吉52仙。
“被充公的漏税烈酒则总值199万5733令吉40仙,去年同时期则是310万9630令吉49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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