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潛入員工宿舍偷竊,70歲男子不僅被監控器拍下,還把自己的樂齡卡落在房門前。男子偷走護照與手機後賣給路人,今早被判9年3個月監禁,以及增加560天刑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王祝安(70歲)今日承認兩項吸毒與一項破門行竊的控狀,還有5項包括吸毒及破門行竊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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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破門行竊的案發地點位於馬裡士他路的文東記雞飯餐館2樓單位,3名受害者是餐館的員工,同住一個房間。
去年7月18日晚上約11時,3人在放工後返回房間,發現屋內有東西不見,隨後告知主管,並查看監控器。由於監控器攝像頭拍到被告,被告的樂齡卡也落在受害者房間門前,他們很快就報警。
根據調查,當天傍晚約6時,被告前往受害者的單位,由於大門未上鎖,被告推開大門,進去偷竊。
監控器畫面顯示,被告帶著一個白色塑料袋,先查看屋內儲物櫃是否有貴重物品,然後進入3名受害者居住的房間,關上房門。過了一陣後,被告提著裝滿物品的塑料袋離開房間。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者以及餐館其他員工都不相識。被告一共偷了其中一名受害者一部價值約786新元(新幣,下同;約2753令吉)的手機、一張有12元(約42令吉)儲值的交通卡,還有另兩名受害者的馬來西亞護照、一個黑色小包,還有714令吉的馬幣現金,造成3名受害者損失至少1115元(約令吉)。
被告之後以50元(約175令吉)將偷來的手機賣給路人,也將令吉換成新元花掉,並且沒有給予受害者任何賠償。
7月25日,警員在被告工作的德曼花園路咖啡店埋伏,併成功將他逮捕。警方在搜查後,也從被告身上找到一些吸毒相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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