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新加坡一名前律師非法挪用客戶的52萬7000元(新幣,下同;約185萬1820令吉),被判入獄52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道,58歲的蘇拉雅在上個月22日承認兩項嚴重失信罪,以及一項未經授權準備文件的罪名,另一項嚴重失信罪則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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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昨日發表文告說,被告將在6月18日入獄,監禁52個月外加罰款5000元(約1萬7569令吉)。若不繳付罰款,她就必須坐牢多10天。
被告於2019年協助一名客戶處理亡母的遺產,包括一間組屋、一份保單以及數個銀行戶頭。
被告安排為客戶開設遺產賬戶,客戶是賬戶的唯一簽字人。
這名34歲客戶的智力處於邊緣水平,但根據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評估,他有能力擔任母親遺產的執行人。被告也知道他的智力情況。
在2019年5月10日至31日,被告要求客戶為遺產賬戶開出的支票簽字。
客戶相信這是為了遺產管理,簽了所有支票,交給被告,這些支票總值52萬7002元。
但是,被告挪用了這筆錢支付信用卡賬單在內的個人開銷,以及償還欠銀行和親友的債務。
警方說,被告已全額賠償,但大部分是按照客戶通過民事訴訟取得的庭令做出的賠償。
被告在2020年1月20日因另一件事而被取消律師資格,她卻為另一名客戶準備申請遺產管理書的文件,收取了1萬元(約3萬5138令吉)的費用。
這筆錢在警方展開調查後退還給了客戶。
根據新加坡法律,律師失信的最高刑罰是監禁20年以及罰款。
未經授權準備法律文件的初犯,則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或以監禁3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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