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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日訊)柔佛州消防與拯救局接獲捉蛇投報電話不會輕視,反之會列為緊急投報,第一時間調派消拯員趕往現場處理。
柔佛州消拯局副局長(行動組)阿茲米接受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訪問時說,消拯隊把捉蛇投報規類為像火災等緊急事件,因為不知蛇是否與人同處一室、蛇有沒有毒。
他表示,每當接獲捉蛇投報電話,消拯局指揮中心會通知負責轄區的消拯局派員處理。
他說:“要是一個地區同時有兩宗捉蛇投報,若負責轄區的消拯局有足夠人手,那麼可同時派員處理。”
“若負責轄區的消拯員都已出動,指揮中心會通知最靠近投報地點的消拯局派員處理。”
他表示,消拯員從接獲指示、著裝到離開消拯局,前後不到1分鐘,若投報地點在方圓10公里內,消拯員要在10分鐘內抵達。
“然而,消拯員在前往事發地點的路上可能會有許多狀況,如上下班時間交通阻塞、沿途有許多交通燈等,這些都會拖慢消拯員抵達的時間。”
阿茲米表示,從今年1月1日至4月17日,柔佛州消拯局共接獲897宗捉蛇投報,其中1月有281宗、2月有215宗、3月有262宗、4月1日至17日有139宗。
他說,1月和3月接獲的投報宗數有些高,因為1月初還屬雨季,很多地方發生水災,蛇因棲地遭水淹沒而“遷移”至住家等地方。
他表示,3月則因氣候轉變,天氣變得炎熱,蛇無法忍受高溫,於是離開棲地尋找更適宜的藏身處。
他說,在897宗捉蛇投報中,峇株巴轄縣佔最多,有292宗。
“其他縣依序是新山縣148宗、哥打丁宜縣98宗、笨珍縣94宗、昔加末縣89宗、東甲縣75宗、居鑾縣33宗、豐盛港縣27宗、古來縣21宗、麻坡縣20宗。”
柔佛州消拯局捉蛇教官諾列米指出,消拯員是用蛇鉤、蛇鉗和蛇套來捉蛇,絕不能徒手捉蛇,而就算有手套保護,消拯員還是有可能會受傷。
他表示,蛇鉤、蛇鉗是用來控制和限制蛇的行動,蛇套則是用來套住蛇頭部份,避免它們攻擊消拯員。
他說,裝蛇的袋子分為透明和不透明,透明袋子主要是方便觀察袋中的蛇是否要攻擊消拯員,因為蛇就算隔著袋子,還是會攻擊人。
他表示,體積大的蛇如蟒蛇就會裝入大袋子。
“我們捉到蛇後會帶返消拯局,然後聯絡國家公園及野生動物保護局,以派員來接收和處理捉到的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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