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未能合理解釋和交代銀行戶頭裡超過1200萬元(新幣,下同;約4214萬1240令吉)鉅額存款,獅城30億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今日被加控三項洗黑錢罪狀。
《8視界新聞網》報道,45歲的中國籍被告張瑞金今日被加控後,仍保持他願意認罪的意願,並將在本月30日(星期二)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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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金自2023年8月15日和其他9名被告一起被捕後,原本面對三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指他偽造兩份出售澳門房產的文件,以及一份向香港一家公司借貸一筆款項的文件,以此試圖欺騙大馬聯昌銀行(CIMB)。
隨著他今日被加控三項罪狀,他目前共面對五項罪狀。
三個銀行存款逾1200萬元
根據最新的控狀,他無法就自己名下3個銀行戶頭裡的1215多萬元的存款作出合理解釋和交代款項來源,牴觸了新加坡貪汙、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的法令。
控狀顯示,被告名下的一個渣打銀行戶頭,在2020年10月16日至29日之間,前後7次接收了共5685萬元港幣(約3468萬2241令吉)的款項,但被告無法解釋和交代這筆款項的來源,有理由相信這筆錢是被告犯法的部分或全部所得。
另外,被告名下的2個大馬聯昌銀行戶口也分別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存有750萬元港幣(約457萬2325令吉)和561萬元港幣(約342萬零464令吉),但他同樣無法合理解釋和交代款項來源,有理由相信這些錢是他犯法的部分或全部所得。
張瑞金和本案的唯一女被告林寶英是男女朋友關係,他們的海內外總資產合計超過3億7000萬元,是涉案被告中資產最多的,兩人也共擁有9本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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