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訊)48歲的華裔男子今日在麻坡高庭承認於去年在峇株巴轄永平的住家擁有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及0.45克硝甲西泮毒品,2罪齊發,共被判坐牢15年及打鞭10下。
與男被告一起被控的妻子周鳳萍(51歲,譯音)則在控方臨時撤消控狀後,當庭獲釋,休庭後在家人陪同下快速步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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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許貴強(48歲,譯音)原本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販毒)條文下面控,惟控方今日遞交一份交替控狀,改控被告兩項擁毒罪名,被告也俯首認罪。
麻坡高庭司法專員蘇萊雅古瑪宣判男被告第一項控狀坐牢13年及打鞭10下;第二項控狀則坐牢2年,刑期從2023年2月13日被捕日算起。
法庭也批准被告刑期同步執行,這意味被告只須坐牢13年及打鞭10下。
第一項交替控狀指控被告於2023年2月13日下午7時左右,在峇株巴轄永平烏達馬花園一間住家,擁有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條文下受處罰。
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至少5年,以及鞭笞至少10下。
第二項交替控狀指控被告擁有0.45克硝甲西泮,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項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2(3)項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
案情顯示,居鑾警方根據情報突擊峇株巴轄永平一間屋子,當時被告和妻子坐在第三間房間的椅子上。
警方從被告前方的一張桌上起獲7包用塑料袋包裝的冰毒,重量311.45克及6片錫箔片包裝的一粒眠,重約16.77克。
上述毒品被送去新山化驗,證實是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及0.45克硝甲西泮。
警方懷疑上述毒品是由被告所控制,並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項條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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