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假冒獅城環境局人員上門檢查黑斑蚊滋生情況,並與5名同夥入屋搶劫,男子潛逃13年後,今年1月返新落網。他稱因有了孩子,“才有勇氣回來”,昨日被判坐牢3年9個月,以及打鞭8下。
《新明日報》報道,13年前與5名同夥進屋搶劫,劫匪潛逃多年後於今年1月9日在兀蘭關卡被捕,兩天後被控一項結黨搶劫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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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5歲的林金榮(前譯林金勇)昨天認罪後被判刑。根據控狀,他被指於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時許,連同另外5人,進入循環路第49座組屋的一個單位搶劫。
另外5人分別是王美漢(46歲)、劉順貴(51歲)、何子偉(49歲)、葉易凱和黃偉漢。
王美漢和劉順貴於案發隔天被捕,何子偉則於2010年11月15日被捕,3人都已被定罪服刑。剩下的葉易凱和黃偉漢仍在逃。
被告林金榮則是在潛逃超過13年後,今年1月9日返新自首。
他求情時說:“我這13年也不好過,我現在有個15個月的寶寶,所以我才有勇氣回來。”
被告稱自己有心改過,希望法官能讓他早日迴歸社會。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和葉易凱和黃偉漢是負責把賊贓帶到馬來西亞變賣,但他在庭上稱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東西后來去了哪裡。
騙開門後 捆綁3童
被告騙目標單位的孩子開門,一進屋就把3名孩子帶到房裡,綁手綁腳不讓他們出來。
黃偉漢留守車內,把車牌換成假的,被告和另外3人一同上門。被告假冒環境局人員上門檢查是否有潛在的伊蚊滋生處,當時屋內除了住戶的一對兒女(姐姐13歲,弟弟9歲)外,還有鄰居兒子(9歲)。
門一開,其他人馬上闖進屋內,一兩人負責把3名孩子帶進房裡,用塑料扣帶綁上他們的手腳,還恐嚇若出聲就用膠帶黏住他們的嘴。
其餘人開始翻箱倒櫃,共搜刮了4260元(新幣,下同;約1萬4962令吉)的財物。
完事後,4人跳上黃偉漢的車,開回去鐵道廣場,再兵分兩路,由被告、葉易凱和黃偉漢把贓物拿到馬來西亞變賣,其餘人則乘坐另一輛車離開。
缺錢結夥搶劫
被告林金榮、王美漢、劉順貴和何子偉是在同一個甘榜一起長大的發小。案發前,他們4人都陷入經濟困境,便計劃搶劫賺錢。
何子偉聽說有個非法收賭注的卜基,把錢收在案發地點,於是他們想趁對方不在家時上門。
何子偉害怕,拒絕一同進屋搶,選擇到組屋底層“看水”。為了“加強隊伍”,王美漢則又找來馬來西亞籍的葉易凱和黃偉漢來幫忙。
案發當天下午3時許,一群人在鐵道廣場的停車場見面,跟著坐黃偉漢的馬來西亞註冊車輛到案發地點,何子偉則早已在循環路緊盯目標單位的任何動靜。
當時在車上的黃偉漢帶著刀、手套、塑料扣帶(cable tie)和兩個假的新加坡車牌;被告也帶了假的環境局人員證件。
主控官:潛逃多年須嚴懲
主控官指被告在此案中扮演重要角色,還潛逃了13年,因此必須嚴懲以儆效尤。他說,被告帶著假的環境局人員證件,騙受害人開門,讓其他人一同進屋搶劫。
雖然被告稱他並沒有從中獲益,但他們明顯是為了謀取利益才會犯案,不僅搶走4260元的財物,也因此禁錮並嚇壞了3名孩子。況且被告潛逃多年,也浪費資源追查,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年半到4年,以及8到10下的鞭刑。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被告自首並選擇認罪,但也得將他潛逃逾13年納入考量,最終判他坐牢3年9個月,以及8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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