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獅城將在年底推行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當地企業認為有利於留住僱員,但也有公司擔心僱員一窩蜂申請將讓公司為難。
《新明日報》報道,上述指導原則將在12月1日落實,所有企業應制定一套流程來評估僱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僱主也必須在僱員正式提出靈活工作安排要求,在兩個月內回覆是否批准。
ADVERTISEMENT
靈活工作安排不侷限於居家辦公,靈活工作安排涵蓋三大方面,包括靈活辦公地點、靈活工作時間和靈活工作量。
獅城進口公司執行長迪帕克接受訪問時表示,在實施靈活工作安排後,他觀察到員工變得更加開心,也更有動力上班。
“工作方式不斷演變,只要生意不受到影響,工作可以被分配好,我們都儘量滿足員工的靈活工作安排請求。”
塑料包裝製造商第二代負責人林潔慧(27歲)受訪時說,公司一般會在一個星期內回覆員工這方面的請求,因此指導原則給了兩個月的回覆期限,她認為足以讓她評估僱員的申請是否行得通,還有後續的工作安排調整。
不過,林潔慧也提到,不是每個部門都容易實現靈活工作安排,像生產部門就面對侷限。
“生產部門一臺機器需要至少3人運作,如果有員工遲來、早退或缺席,都會影響產量。”
擁有85位僱員的電子鎖銷售公司老闆鄭錦通受訪時則說道,落實後若每個員工都效仿要申請,工作安排會面臨很大的難題。
僱主可改變思維 聘工時較短人員
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會長洪煜受訪時表示,指導原則一出,僱主或許可以改變思路,聘請一些原本想要工作時間較短的人員,擴大僱人範圍。
“不過,僱主也可能碰到一些僱員可能會把靈活工作安排當成理所當然,一些僱員在沒有必要申請的情況下,卻仍選擇要這麼做。”
洪煜認為公司應該主動制定一套流程,當員工申請時可以更及時做規劃,或調整工作崗位的工作量。
“一些中小型企業人手不足,或許難以應付每位僱員的請求。不是每家公司的性質都可有靈活工作安排制度。公司也應該要評估和確定靈活工作安排下,公司如何仍保有戰略優勢。”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