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29日訊)男子到油站便利店佯稱要買水,卻在接近櫃檯處的員工時亮出巴冷刀,要求員工交出現金。時隔9個月,警方宣佈偵破案件,男子已被逮捕歸案。
這宗搶劫案於2023年6月10日,在拉央拉央一家油站發生。油站共損失6000令吉,所幸被劫員工沒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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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男子自行打開櫃檯並搶走裡面的現款,再乘坐朋友的藍色摩托車揚長而去。在場人士皆沒有看到摩托車的車牌號碼。
經過9個多月的刑偵,居鑾警區主任峇林宣佈,居鑾刑事調查組和拉央拉央警局警員在3月27日下午4時30分,聯合在拉央拉央郵政局路逮捕1名年約30歲的本地男子歸案。
“男子有3項刑事案件和2項毒品案件的犯罪記錄,尿液檢驗顯示對安非他命呈陽性。”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結夥持械搶劫)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和罰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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