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中年男子攻讀法律本有望如願當上律師,但曾兩次抄襲在申請執業時卻只交代了一次,刻意隱瞞另一次的抄襲作弊,被發現後想撤銷申請,大法官直接駁回他的申請,並以人格問題下令他5年內都不可再申請當律師。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高庭的判決書,47歲男子蓋比爾於2019年在新加坡管理大學(SMU)攻讀法律,卻在兩次考試時抄襲作弊。
ADVERTISEMENT
一次是2019年2月份,他所交的功課被發現大部分抄襲了同學的作業,被講師發現後,他稱會從中吸取教訓,不會再重蹈覆轍。
但一個月後,他引用一些他人的作業卻未加以說明,校方發現後直接給他不及格,同時向他發出一封正式的譴責信。
刻意隱瞞第一次抄襲作弊
2023年,蓋比爾申請當律師時提交了一份宣誓書,簡略交代了他第二次抄襲作弊的始末,還說他認為不需要註明引用部分的出處,但對第一次的事件隻字不提。
總檢察署向校方查證後,發現了他第一次抄襲作弊一事。
對此,他只好再提呈新的宣誓書解釋他的首次抄襲作弊事故,並稱他以為那是“保密”的行為,而他當時已獲得原諒。
大法官斥責:行為不誠實
大法官在裁決書中表示,蓋比爾知情不報,故意隱瞞的不誠實行為顯然是他在故意試圖誤導法庭,也顯示了他天真的認為當局不會發現他的失當行為。
大法官也認為他非但沒有從第一次抄襲事件中吸取教訓,還重蹈覆轍,顯然知錯不改,何況他還是個已47歲的成熟男子,存在人格問題,所以不只是駁回他撤回申請的要求,而是駁回他要執業的申請,也禁止他5年內再申請執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