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2日訊)一名男子因拒絕支付20多元(新幣,下同;約70令吉)車費而毆打德士司機,被判監禁5個星期。
《8視界新聞網》報道,案情顯示,2023年3月4日晚上,56歲的被告羅財明(譯音)從新加坡牛車水搭德士到菜市,但抵達目的地後就下車離開,沒有支付23元1角的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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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德士司機立即下車要被告付錢,兩人發生爭執,被告毆打司機後打爆德士的擋風玻璃。
司機過後報警,被告最終被捕,也支付了車費。司機則因為瘀傷和疼痛,拿了2天病假。
負責這起案件的副檢察官表示,被告有毒品、盜竊、故意傷人等多項前科。
辯護律師陳情時說,這些案件發生在1991到2002年之間,被告過去20多年來一直安分守己,這次事件可被視為反常現象,而且被告也已在第一時間認罪。
法官考慮了各項因素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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