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不滿角落鄰居門前的鞋櫃放到自家窗口下,義順組屋1女居民多年來契而不捨地向各執法單位投訴後,認為當局沒有對鄰居採取行動,沒有幫她擺平事件,於是拒絕再支付雜費,前後長達7年拖欠3000多元(新幣,下同;約1萬零576令吉)費用,法官勸她停止“歪理”,下令她還清費用之餘,也判她額外繳付600元罰款。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新加坡法網日前公佈的判詞,義順女居民陳玉英(譯音,英文名:Chan Geok Eng)過去7年來一直和鄰居鬧不和,因鄰居在家門前的走廊擺設的鞋櫃、花盆等問題,不斷向市鎮會、國家發展部、警方甚至是律政部投訴,要求當局對鄰居採取行動,在發現有關當局沒有照她的意思對鄰居採取行動後,竟然“負氣”不肯再支付雜費,7年來前後同拖欠了約3040元的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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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並沒阻礙通道 也沒蚊子滋生
判詞顯示,女居民的住家單位是組屋走廊的一個單位,她認為有問題的鄰居則住在角落單位,兩家是隔鄰的住家單位,鄰居因為門口的空間有限,放了鞋櫃和幾個花盆,其中鞋櫃在女居民住家的窗戶下。女居民自2017年開始對這個鄰居不滿,多次向當局投訴。
市鎮會在接到女居民的投訴後,多次上門檢查,發現她的鄰居門口所擺放的東西並沒有阻礙住戶出入,走廊通道仍保持著至少1.2公尺寬的距離,市鎮會於是沒有對這個鄰居採取任何行動。
此外,工作人員也沒發現有蚊子滋生的問題。
工作人員多次就此向女居民解釋,也勸她那是公共走廊,組屋居民可以共享使用,同時勸她要按時支付雜費。
到了2023年,女居民仍堅持要當局移除鄰居的花盆,也多次向她區內的議員陳情,要求免除她所拖欠的雜費,還說只要市鎮理事會免除她之前的費用和“聽話”移除鄰居的花盆後,她就會開始支付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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