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獅城一名男子以為沒人注意,企圖偷走組屋走廊晾著的內衣,被發現後欲逃走,過程中還傷人,警方隨後突擊男子家,發現他還藏有200多件女性內衣褲。男子昨天在庭上認罪,被判罰款5000元(新幣,下同;約1萬7595令吉)。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山蘇丁吉(Samsudin Chik)昨天對一項擁有相信是贓物罪和一項蓄意傷人罪表示認罪。法官在判刑時將另一項企圖偷竊罪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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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9月9日約傍晚5時30分時,從美芝路(Beach Road)一座組屋最高層走下來時偶然發現走廊掛著的一些內衣和洗衣袋。
正當他試圖拿走內衣並將其放入洗衣袋時,剛下班回家的內衣主人的家人發現了他,並上前與其對峙,兩人因此發生口角。
當對方想要報警時,被告企圖逃跑,兩人因此扭打起來,過程中被告用手肘擊中對方右臉頰並逃離現場。
家中藏有逾300件內褲 胸罩和女性衣物
警方於去年9月12日將被告逮捕歸案並搜索了其住所。他們在被告家中發現259條內褲、49個胸罩和等其他女性衣物。警方相信這些女性衣物都是偷來的。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為自己的行為向親友致歉。他也透露,被告願意支付10元(約35令吉)的醫藥費,但對方拒絕。
若蓄意傷人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監禁長達3年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而如果持有疑似是贓物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罰款3000元(約1萬零557令吉)或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
由於被告於1985年曾被判偷竊罪,作為慣犯,他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或監禁長達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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