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假稱為前僱員發薪水,一名前人事部主管把近12萬新元(約42萬令吉)的款項匯給自己,被判入獄兩年半。
《8視界新聞網》報道,37歲被告姚阿曼達(Amanda Yao,改名前Yeow Shi Qi)面對失信罪及與欺騙相關罪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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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被告任職於人力資源公司Elitez,並擔任薪資主管(Payroll Master)。她的職權容許她在無需額外批准下,對公司薪資相關的款項進行支配調動及轉賬。
2022年8月到2023年3月期間,被告私自更改工資發放系統中已離職員工的銀行賬戶資料,再以支付薪水的名義,分21次把合計約11萬9572新元的公款匯入自己設定的銀行戶頭。
當中有一筆2萬1299新元的款項,被告以“公司花紅”之名矇騙友人替她代收匯款,隨後再全額轉進自己的戶頭。
涉事公司董事去年4月發現公司資金被人挪用後報警處理;被告至今已歸還公司2萬新元。
曾因詐騙和偷竊入獄
主控官指出,被告是一名慣犯,曾於2015年和2020年,分別因詐騙和偷竊被判入獄10周及1周。
法官表示,被告這次挪用款項的金額巨大,並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屢次幹案、濫用職權;儘管被告之前曾兩次入獄,但顯然沒有悔改,所以必須嚴懲。
被告以要為孩子慶祝生日,以及希望為線上公司業務作安排,要求延期4周才入獄。法官准許被告延後服刑,但保釋金須增加5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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